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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洪
2012年5月14日
    定义:根据洪水规律和洪灾危害状况,采取的防洪或减免洪水灾害的对策、措施和方法。
    防洪的研究对象为洪水、河道、洪泛区、洪灾和防洪技术。防洪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民经济顺利发展的保障,是水利的重要组成部分。防洪标准视防护对象的重要性、洪灾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国家的经济实力而定。一般以某一重现期(水文事件发生频率的倒数)的设计洪水为防洪标准,如百年一遇洪水;也可用实际发生过的洪水作为防洪标准。防洪工作的基本内容可分为建设、管理、防汛和科学研究。
    建设:①防洪规划;②工程设计;③施工。
    管理:①检查观测;②养护维修;③防守抢险;④防洪调度;⑤制定防洪法规。
    防汛:防汛本着“以防为主,防重于抢”的原则,做好各项工作,如行洪道清障,制订渡汛措施,洪水预报、警报,防汛抢险,防洪调度,善后工作等。
    科学研究:①洪水研究;②河床演变研究;③洪灾损失研究;④防洪技术研究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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