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单位及专家: 根据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、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》(国标委联〔2019〕1号)精神,我会对2020年制定发布的《辽宁省水利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进行了修订,现将修订后的《辽宁省水利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发给你们,请提出书面修改意见,并于8月26日前反馈我会。 联系人:陈媛媛 电 话:024—62181307 邮 箱:23191112@163.com
辽宁省水利学会2025年8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