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辽宁水利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(辽水学〔2022〕13号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和有关规定,现将2026年辽宁水利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条件 1.申报项目应符合《办法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,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科技成果验收或第三方评价; 2.申报项目完成人实行限额,最多不超过11人; 3.已获得市厅级或其他同等级的科学技术奖励项目,不能申报; 4.评审公示后无故退出的项目,两年内不能申报; 5.同一完成人在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能超过2项。 二、申报要求 1.填报主卷2份,内容为《辽宁水利科学技术奖申报书》,需有1份原件,标明存档; 2.填报副卷10份,内容为(1)《辽宁水利科学技术奖申报书》中项目基本情况、项目简介和主要科技创新;(2)查新检索报告(须与申报项目名称一致);(3)第三方评价报告(须与申报项目名称一致);(4)应用证明;(5)效益证明;(6)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附首页和签名页;(7)代表性论文和专著汇总表;(8)主要完成单位情况汇总表;(9)主要完成人情况汇总表,并按上述顺序装订; 3.主卷和副卷须报送电子文档。 三、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2026年辽宁水利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,并于2026年2月28日前,将申报材料、项目汇报的PPT光盘报辽宁水利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。 联系人:陈媛媛 024-62181307 13940475589(66935)
辽宁水利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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