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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单位会员重新登记的通知

各单位会员:
    辽宁省水利学会(以下简称“学会”)自2023年12月召开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,在业务主管单位辽宁省水利厅的正确领导下,严格按照《学会章程》,积极开展学术交流、科学普及、奖项评审和人才举荐等各项工作,取得了一定成绩。
    为充分发挥学会桥梁纽带作用,进一步加强学会与单位会员之间的密切联系,不断提升服务质效,现对全体单位会员基本信息进行重新登记注册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登记范围
    全体单位会员。
    二、操作流程
    登录学会网站(www.lnslxh.org),进入“单位会员登录”系统,按要求完成注册。
    三、其他事项
    1.请各单位会员于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注册。
    2.注册信息经审核通过后,请将纸质版《入会申请表》(加盖公章)邮寄至学会秘书处。
    3.本次重新登记后,将同步规范单位会员微信工作群,未加入工作群的请及时扫码入群(二维码见附件),确保工作对接顺畅高效。
    4.逾期未参加本次重新登记的单位会员,视为自动退会,学会将终止提供相关服务。
    请各单位会员高度重视、积极配合,共同推动学会高质量发展。
    四、联系方式
    联 系 人:陈媛媛
    电  话: 024—62181307 13940475589(微信同步)     
    地    址: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 

 

 

辽宁省水利学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6年4月9日

附件:辽宁省水利学会工作群二维码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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