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及专家:
根据《辽宁省水利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辽水学〔2020〕8号)有关规定,由我会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的团体标准《硝酸盐超标水生物法处理技术规范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(见附件1)。现征求您(你单位)的意见,请填写专家(单位)意见表(见附件2),并于2025年7月10日前反馈辽宁省水利学会。
《硝酸盐超标水生物法处理技术规范》(征求意见稿)和专家(单位)意见表可登陆辽宁省水利学会官网(http://www.lnslxh.org/),于通知公告栏中下载。
联 系 人:陈媛媛 024-62181307 电子邮箱:23191112@163.com 单 位:辽宁省水利学会 通讯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邮政编码:110003
辽宁省水利学会 2025年6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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